四、引导企业理性定价
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形势,作出价格合理调整,杜绝低价恶性竞争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不同购房群体需求,建设和包装特色差别化商品住房,以满足不同层次购房群体需要。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期施行,有效期1年,文件到期后,区政府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定是否继续发布执行。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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