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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不动产转移须办理首次登记26日起征求意见

原标题:不动产转移须办理首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其他类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细则》(征求意见稿)总计15章186条。值得注意的是,《细则》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大数据”,有极强开发潜力和应用前景,对此作出倡导性规定,以加强登记信息深度利用。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以及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邮寄方式将意见发送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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