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首页/资讯频道/ 土地开发 /5月25日 叙州区出让商业、居住用地约204.4亩

拍卖出让公告

(宜市拍﹝2020﹞6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宜宾市叙州区三江口片区CBD中央商务区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image.png

备注: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各居住地块住宅建筑配套要求:①各居住地块住宅建筑配套要求:物业管理设施各居住地块根据建筑规模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明确的配建标准进行配建,且应考虑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电商服务(包裹收发)需求;环卫设施按各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的0.5‰配建垃圾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住宅面积较大的地块可分散设置垃圾用房。②SJK-A-2-2-3、SJK-A-3-1-1各地块居住部分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服务用房和垃圾用房,在总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允许分散、集中相结合统筹布局,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SJK-A-4-1-2、SJK-A-6-2各居住地块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与小区安防、消防管理设施宜集中统一布置。鼓励建设项目设置高质量入口大厅,并结合社会综合服务。③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变配电室、室外消防设施、水(气)调压设施等按规范要求设置;强化小区安防设施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外围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小区独立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④为满足本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置的幼儿园(SJK-A-3-1-1地块内)和农贸市场(SJK-A-4-1-2地块内),可在建筑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根据方案布局落实在本次处置用地范围内其他地块上(各地块规划指标不做调整),且满足服务半径要求并不得改变独立用地与建设规模要求。⑤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按宜规条(2020)(出让)00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表(《各细分地块规划指标一览表》)执行。⑤涉及建设项目所有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3.本项目代建工程包括(2020)(出让)001-2号代建工程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中标明的代建道路和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33713平方米(约50.6亩)(其中:市政道路面积约28955平方米(约43亩);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4758平方米)(约7.1亩))。①代建工程应与地块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代建道路要求:按(2020)(出让)001-2号代建工程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提供的红线范围实施,土地竞得人按已审批的宜宾市三江口CBD中央商务区(一二期)代建市政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向我局申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②代建公园绿地要求:代建公园绿地的规划、设计需依据(2020)(出让)001-2号代建工程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提供的公园绿地红线范围,以及宜规条(2020)(出让)00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表(《各细分地块规划指标一览表》)指标要求,遵守公园设计相关规范。具体设计要求请与我局园林景观科联系。③代建工程投资及移交要求:根据叙州区政府《关于宜宾市三江口CBD中央商务区整体打造项目二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需明确相关意见的函》(叙府函〔2020〕16号),公园绿地建设成本按不低于400元/平方米计算;市政道路建设成本按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计算。代建工程由叙州区政府监管,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

4.根据叙州区政府《关于宜宾市三江口CBD中央商务区整体打造项目二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需明确相关意见的函》(叙府函〔2020〕16号),土地竞得者在区域内的商业商务类资产建成后,自持比例不低于项目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商业由土地竞得人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出售,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不低于5年,自持时间届满,土地竞得人取得叙州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有权将自持部分商业商务资产根据业态经营要求整体转让。

5.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宜规条(2020)(出让)001号]及附表。

二、本次出让宗地属宜宾市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为确保城市地标、提升城市品质、培育商贸服务业新支撑点三大目标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项目投资人招商资格遴选,通过招商资格遴选审查合格的项目投资申请人,并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参与本宗土地竞买。但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本次出让宗地属宜宾市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为确保城市地标、提升城市品质、培育商贸服务业新支撑点三大目标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项目投资人招商资格遴选,通过招商资格遴选审查合格的项目投资申请人,并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参与本宗土地竞买。但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买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12: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郭女士:0831—2208568

曾女士:0831—2208568

林先生:0831—8758349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7日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微信扫一扫,去小程序咨询,了解最新销售价格动态

微信扫一扫,加入宜宾买房帮,楼盘动态早知道

三江房产网声明:一切标明来源“三江房产网”或注有"三江房产网"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宜宾三江房产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许可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三江房产网赞同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