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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土地开发 /约42.81亩!12月12日,江安又要拍卖住宅用地了!

今年以来,江安的土地市场持续引发关注。

近日,这个区域又挂地了,详情如下——

江安县2025年第7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土拍﹝2025﹞7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府资源规划函﹝2025﹞62号),受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 2025年 12月12 日(星期五)下午 15 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江安县江安镇小坝片区X5-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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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土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与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土地后,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50%;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额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5.竞得人按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6.竞得人支付完地块出让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出让地块交付给竞得人,交付土地时的条件为: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周围基础设施以签订出让合同时的现状为准。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竞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竞得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7.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包含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政府部门的15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成本46.88万元。

8.该地块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

二、 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体中不包含个人,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江安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竞买人竞买本次宗地的购地资金须属于自有合规资金。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8 日下午 17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ja.gov.cn/)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831—2625922袁女士(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2630098、0831—2630545李先生(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江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ja.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附:地块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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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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