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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房租涨幅禁超3%是个“馊主意”
毕晓哲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建议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不得强行中止合同”等条款,依法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通过法律来规范住房租贷市场当然是必要的,像专家那样规定出什么“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的举措,其出发点也是好的,但很显然是一个“馊主意”。

住房租贷既然是“市场”,就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式的手段强行介入。近半年以来,各地住房租贷市场房租确有大幅度上涨趋势,比如:多个重点城市的住房租金明显上升,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大连等城市的房租同比普遍上涨15%至20%,部分地段好、交通方便的房源,房租涨幅甚至高达50%。甚至有媒体称房租上涨“堪比绿豆”。这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但解决的方式显然并不是一纸行政命令就能解决的。近年来商品房市场同样节节攀升,又何曾采取过类似“禁止上涨百分之几”的规定?商品房市场不能以一个禁止性规定来规范,住房租贷市场也一定不可能是一个行政命令“不得涨多大百分比”就能解决的。

另外,即使这个禁超3%的规定可以制定并颁布,也基本没有什么可执行性。在租贷者不乐意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通过多次签订短期合同最终让租贷价格涨上来,一个3%达不到目的,就来两个、三个,最终依然还是让房租价格达到出租者的预期。

国内大部分城市房租呈上涨趋势,根源上由以下三大因素决定:一者,近几年来节节上涨的高房价,让大量原本有购房意向的中低收入群体不得不长期租房,导致市场需求充足;二者,大学毕业生群体、打工者总量居高不下,这部分群体的租房需求又是最“刚性”的需求。以北京为例,截至2009年末,北京常住人口达到1755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60万人,北京已经连续三年年均增加常住人口50万人以上。如果以人均25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年新增人口所需的住房面积高达1500万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1900万平方米,以每套100平方米算,也高达19万套。而近年来,北京新建商品房远不足以满足这一新增住房需求,因此,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最终涌入租贷市场。三者,国内CPI指数居高不下,各类民生物价指数的攀升也是推高房租价格的幕后“推手”。

总之,解决房租居高不下问题,减轻中低收入群体和贫弱群体房租负担,仅仅一个“每次房租涨幅禁超3%”法律规定,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说不定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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