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31名法官“被拆迁”,维权上访却难立案,从一个侧面说明拆迁中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对于被强制拆迁的人而言,他们对于《拆迁条例》的修改有何看法?
孙持安:拆迁应当“依法行政、阳光拆迁”
昨(27)日上午,翠屏区政府和市国土局在市、区相关部门及公安干警的配合下,依法对两路桥立交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严某、孙某两住户房屋进行了强制拆迁。
据现场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决定实施两路桥互通工程建设,该工程建设涉及搬迁西郊街道办事处前进村较场社、九家社的9个单位和个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领取了房屋补偿款后,大多数搬迁对象都已经按期搬迁并交出了房屋,由于四年多来严某、孙某两住户一直未搬迁,严重影响了两路桥立交工程建设,为维护我市土地管理正常秩序,推进两路桥立交工程正常实施,2007年12月20日,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按程序对严某、孙某两住户实行强制拆迁。
当天执法人员始终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确保了整个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法强制拆迁 助推工程建设》,宜宾日报,2008年3月28日)
考究的家具、宽敞的住房、加上一应俱全的家用电器和特意聘请来照顾生活的保姆。这些,构成了孙持安、严巨芬老两口现在平静的退休生活。
2009年1月4日,再次见到孙持安时,是在位于城区某单位的宿舍楼里。客厅茶几上摆放着一本棕色封面的《国家赔偿》,自从经历了两年前那场终生难忘的“强拆风波”后,孙持安开始迷上了读书,“尤其是反腐的书籍”。近两年来,孙家人一直没有放弃“讨一个说法、等待一个好的处理结果”的努力。
追溯到2003年8月份的拆迁协议书,当时对于协议书上自家房屋的面积大小与220万元的赔偿金额,孙家由始至终没有提出过意见。但对由国土部门代征代缴的57万元税费款,孙持安觉得自己该弄清楚这57万元到底由哪些税组成,税款发票何时发放到自己手中。
强拆当日,孙持安曾连夜写了几幅大字挂在了自家窗前,在与强拆人员对峙的过程中,老两口爬上五楼房顶喊话,这些近乎于“疯狂”的举止,当时在宜宾城区街头巷尾可谓引发了不小的轰动。
实际上,就在强拆的前一天下午,家人们还在商量第二天给严巨芬老人做六十大寿。没曾想到,头天下午5点就得到通知第二天将被“强拆”。严巨芬生日这天,热闹是热闹,但“抓扯中脸部与头部受伤”的严巨芬至今回想起那一幕时仍有些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孙持安和家人还不知道是谁代表政府对自己进行了强拆。按图索骥,2009年2月,孙持安将强拆他住房的部门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为自己讨个公道。
关于诉讼请求,孙持安简要的归纳了三点:“一、到底是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强拆?二、请有关部门拿出拆迁标准和依据以及57万元税款的依据条款。三、强拆后,原来房屋内招待所和机电经营部价值二三十万元货物的去向。”
9个月以后,孙家拿到了长宁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聊可慰藉的是,法院对执法部门当初的行为作出了如下评判:被告在作出强拆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程序上有一些瑕疵,工作粗犷,虽不足以影响行政行为的实施,但应坚持依法行政,今后应予以改进。
“我们已经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严巨芬接过话去,“想来这样的官司都很难打赢,但我们会坚持下去,这是被拆迁户应有的‘知情权’。”
回想起当初爬上五楼房顶的举动,严巨芬并不后悔:“那个时候真是没有地方说理,想想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家业就这样没有了,确实连死的心都有了,当时真有跳下去的冲动。”
对2009年11月13日成都金牛区唐福珍“自焚”抗议暴力拆迁,从而引发全社会对修订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强烈呼声,严巨芬身有同感:“被拆迁户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原本应该依理依法的事情,却被野蛮拆迁取代了。”
“这也是我坚持把官司打到底的原因。”孙持安说,他对新的《拆迁条例》很向往,“现在对我来说,讨要的不是钱的问题,我们也不缺钱,更重要的是讨个说法。希望今后的拆迁更加人性化、公正化,不要动不动就搞强拆,动武力解决问题,政府不应再与老百姓争利。”
如今,孙持安的生活很规律,早上散散步,下午看看书,偶尔还会到两路桥那块熟悉的地方瞧瞧原来房屋的旧址。两块绿地上被人搭起了简易的蓬布,晚上有人在空地上卖起了烧烤,只有在问起周围的居民时,才会有人依稀想起这里曾经有家人被“强拆”过。
裴圯:
征地是新一轮财富分配
为确保宜宾市重点项目工程——翠柏老路改造工程暨翠柏大道二期工程的顺利推进,2009年8月14日上午,翠屏区组织相关部门对阻挡工程进展拒不拆迁的宜宾市翠屏区兴富养殖种植场等两户被拆迁户依法实施强制搬迁。
据翠屏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翠柏老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依法征收翠屏区西郊街道高桥村三圣社、前进村双江社部分集体土地,应拆迁房屋17户以及三圣社、双江社集体公房,拆迁总面积5851.11平方米。
位于观音湾附近的连某、裴某(兴富养殖场业主)提出超越政策范围的要求,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翠屏区征地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两户的补偿金足额打入指定账户,实施了补偿;经批准依法对两户实施强制搬迁。
(《翠屏区依法强制搬迁“兴富”》,宜宾晚报,2009年8月15日)
见到裴圯,是在2010年新年伊始的第一个工作日。
这个被网友称为“最爱国养猪场场主”在自己的新浪博客首页中引述了胡适的原文: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离强拆养猪场的日子近5个月了,现在的裴圯和家人仍然住在原养猪场尚未被彻底拆掉的一间猪圈里。夏天时,裴圯用花胶纸、蓬布挡住四面漏风的墙体。而到了寒冬时节,便用搭简易棚的方式抵御寒风。
有关报道中称征地部门已经将补偿金17万多元足额打入指定账户的说法,裴圯没有否认:“账确实打了,不过我们根本没有去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接受任何协议。”
政府有关部门考虑到裴家的实际问题,在江北古塔小区为裴家人准备了两套均为90平米左右的安置房,但固执的裴圯直到现今都未去看过,他甚至有些偏执的认为:“现在家已经破了,只不过人未亡而已。”
关于征地赔偿的争议,裴圯坚持自己的观点:面积为131.92平方米的住房以每平方400元的价格补偿。而面积为363.56平方米的养殖场生产用房认作砖木偏房以每平方米60元的价格补偿并不能解决重建及用地。因此,就算传出征地部门在拆迁后“法外开恩”的开出了高于原来的拆迁赔偿金,裴家也未能接受。
回忆起强拆养猪场当日的情形,“(强拆时)没有财物登记,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裴圯及家人也只能“平静接受”,一些珍藏的邮票、钱币都不知所踪,但最让裴圯伤感的是,爷爷的遗像强拆时被掩埋在废墟瓦砾中,等到家人刨出来时只能抱头痛哭。
“以修路的公众利益为名,损害底层人的根本利益,这原本就是一种霸道的思维模式。”裴圯从网络上了解到一些法学家的观点,尽管他也知道,门前的翠柏老路从2005年至今未修,给过往此路段的市民带来的不便与困扰,也急需政府尽快解决市民出行扬尘蔽日的现状。“我们一直在积极配合,但不能以损害自己生存底线来迎合嘛!”
裴家祖传的住房原来在城区东门口水道巷,上世纪90年代初,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拆迁后迁移到江北居住。裴圯说,那个年代的老人,对类似国家建设这种神圣的字眼也只能是无条件服从,另外,“住上楼房”对当时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诱惑。
自称每期必读《南方周末》的裴圯对《拆迁条例》即将被“拆迁”更是非常关注,他坚持一个观点:征地拆房是新一轮的财富分配,因为,一般而言,被征用的土地大多属于黄金地带、或有巨大升值潜力的地块,而真正偏僻的地段,不会也没有谁会感兴趣来拆迁、征用。
80后的裴圯看上去起码有30多岁,自从养猪场遭强拆后,以前未刻意蓄过胡子的他和家里的男人一致决定,在事情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都不再“剃头、修面”。
“‘钉子户’遭遇的不公是常人所不能了解的。”裴圯说,“他们或许好强,或许永不服输,但他们坚持个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观点却正是这个社会缺乏的。”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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