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宜宾:“增值”近百倍土地上的喜与愁
31年前,宜宾县高梨村的81名村民,以60亩责任地只得到17万元青苗补偿费为“入职条件”,换取了原宜宾县丝厂的“占地工”身份。

在经历企业破产几番辗转后,这块土地中的一部分,在2008年重新招拍挂后带给了宜宾县上千万元的财政收入。

责任地置换“铁饭碗”

“30多年前,一个普通农民能够进入工厂端上‘铁饭碗’是一件无比幸运、也是无比光荣的事情。”

说这句话的人叫鲜德群,是原宜宾县丝厂的一名普通下岗职工。和一般的下岗工人不同,鲜德群自嘲属于那种“带着责任地进厂、下了岗一无所有”的农民工。

上世纪70年代,鲜德群还是原天池公社高梨大队3小队的一名普通村姑。当时,在这个毗邻金沙江的村落里,农民劳作一天的工分能值一元钱。

“这里原来是个蔬菜基地,种出的菜收成很好,和其他地方比,整个生产队的工分值算是高的了。”说到这里,鲜德群俯下身子捡起一小块脚下的泥土,用手捻了捻,眼中流露出一丝惋惜之意。

直到1979年,宜宾县实施征地办“五小”企业的产业政策开始打破了这个原本闭塞村落的平静。

文浩,原宜宾县丝厂副厂长,当时在工厂分管财经工作的他曾亲力亲为的参与了宜宾县丝厂的筹建工作。

“既然是要建厂,那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建厂的土地。”年逾八旬的文浩回忆说,在多次考察后,宜宾县丝厂的厂址选定在鲜德群所在高梨生产队的60多亩土地上。

“以前这种建厂征用土地还是很严格的。”文浩记得,总计60多亩地,还是由当时的宜宾地委分三次批了15亩地给丝厂。另外40多亩地,则是由文浩和一名同事到省上有关部门去蹲守了好几天,才得到土地征用批文。

文浩说,“划拨土地用于工业及生活配套用途”是这60多亩地获批征用的用地性质。

在处理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上,筹建中的宜宾县丝厂与高梨大队村民协商后,以一定年龄期限为招工年龄段,以解决这块土地上符合条件的村民工作为条件,换取了只补偿村民60亩土地上的青苗费用17万元的“优惠条件”。

能一下告别世世代代靠着“修理地球”才能谋生计的农民生活,“在别人眼里真的很风光。”鲜德群说。

在周围村子同龄人羡慕的眼光下,时年21岁的鲜德群与队上80名符合条件的村民放下了手中的责任地,迈进了刚刚组建的丝厂,成为了一名“占地工”。

唯一优势:进厂就签“长期合同”

在得到正式批复后,宜宾县丝厂一幢幢厂房迅速在征用的土地上拔地而起。

文浩说,宜宾县丝厂的建厂之初的模式,与当时其他新建国有企业全部由政府出资建设不同。

“宜宾县丝厂采取的是银行贷款,企业自负盈亏的方式来组建,国家并没有投资一分钱。”熟稔财务状况的文浩在谈到建厂之时的工厂债务这样说到,“银行贷款大概是170万左右,作为安置宜宾县部分知青工作的回报,当时的县知青办借了40万元给工厂。”

回想起丝厂建成后的效益问题,文浩清楚的记得,企业在1987年左右时就还清了银行的贷款本息合计200多万元。

“丝厂的投资工厂几年后就还清了,200多万的银行贷款工人们是靠着自己的勤奋一分一厘还清了的。”文浩谈到。

“那时候主要是以年轻的女性青工为主。”回想起建厂初期时工厂的朝气蓬勃,丝厂老工人李天棋不禁感慨万千。一名老工人甚至开玩笑的说,“那时,周边工厂的男青工有事没事都爱朝丝厂跑。”

随着生产工人的陆续到位,工厂的建设也逐步完工。总共60亩征地被分为两块:一块45亩的地邻近金沙江边,用来建设丝厂的主厂房;另一块15亩的地作为生活区用地,上面盖起了职工的宿舍楼。

从1979年年中完成征地到1980年整个丝厂竣工完成,仅仅花了不到一年时间。当时,工厂里除了像鲜德群这样的“占地工”,新员工还有另外几种类型:下乡知青、当兵退伍之后解决进厂的员工。

“与其他工人相比,我们‘占地工’的最大优惠是一进厂就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鲜德群说,在工厂上班的近20年时间里,由于在村里有住房,所以,“占地工”除了没有分到福利房外,与丝厂其他工人享受了“同工同酬”的待遇。

没有征兆的企业“之死”

其实,在鲜德群和另外80名“占地工”进厂后还有个心结:那就是他们进厂后的户口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这个问题,一直拖到1992年,宜宾县在完成大范围的“统征”土地后,鲜德群与其他“占地工”的身份才得到了转变,真正拥有了“城镇户口”。而按照宜宾县当初“统征”土地的政策,每个被占地的农业户口人员都有75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而当时还是女工身份的鲜德群与其他“占地工”并未得到这笔钱。

近20年后,这81名“占地工”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占地赔偿金划给了宜宾县丝厂进行“统筹安排”,此举被有关部门解释为“其目的是要求原丝厂解决这部分占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我们这81个人就像是带着丰富的嫁妆进厂的新媳妇一样,不仅出了自己的责任地,还带了几千元钱给工厂发展。”鲜德群朴实的话语中并未太多抱怨之意。

看到工厂一步步的在发展,为自己当初选择感到欣喜不已的鲜德群更抱定一辈子就在丝厂工作的决心。可是,时间转瞬到了1998年,随着企业濒临“破产”,一切发生了转变。

“先是放假。”丝厂老工人肖天琪与大多数丝厂工人一样,刻骨铭心的记得1998年的“五一劳动节”,“先是放三天,然后通知放一个星期,后来又变成一个月。”

这场大假过后,再没有丝厂工人回去上班了。

工人们一直认为,当初这场假放的很“蹊跷”。李天棋说,放假前厂里的生产一切正常,工厂正在花几百万大举购置新的纺织设备,工人胡远华的爱人当时正负责管理生产材料,“仓库里的干茧至少还能用一年”。

随后的几个月的时间里,丝厂的老员工大多数与工厂签订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照坐底2000元,每工作一年240元的标准,工人们与工厂解除了劳动合同。

鲜德群和大多“占地工”也未能幸免,不同的是,他们得到的经济补偿与其他合同工有所区别:统一得到了8000元的补偿金。当然,8000元的补偿金在当时应该是一笔不菲的金额了。

在完成了与大部分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后几个月时间内,宜宾县人民政府于1998年9月18日批准丝厂申请破产。随即,宜宾县丝厂在1998年10月30日正式向宜宾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一个月后,法院宣告宜宾县丝厂破产还债。

在丝厂的破产申请书上是这样描述的:企业负债3496万元……鉴于我厂债务负担、人员负担,无法继续生存,破产是唯一的出路。

数次转手的土地使用权

“地就这样荒起了。”鲜德群看到自己原来的责任地就这样变成孤伶伶的厂房闲置着,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最早想的是靠着土地干一辈子,后来是想靠着企业活一辈子,结果,都不稳当。”

一名老工人谈到,丝厂破产后的前几年,由县政府主导的“破产清算组”先后与多家企业谈判出售该企业,但均未果。

胡远华还透露,自己的一名亲戚看到了宜宾县某房产公司拟购买丝厂厂房搞房产开发的图纸,“据说效果图都出了的,很漂亮”。不过,这些传言最终都未得到证实。

经历了数次反复后,1999年10月,宜宾昌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谊公司)终于与丝厂破产清算小组达成协议,以550万元独资购买了丝厂的清算财产,内容的第一条就是“生产区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厂房、库房、办公楼……”

一时间,昌谊公司想用丝厂老厂房所在地块45亩地进行商业楼盘开发的传闻在丝厂下岗工人中传了开来。

对此,昌谊公司一位原高层管理人员宋建国(化名)予以了坚决否认:“昌谊公司出资收购丝厂清算财产后,进行商业住宅开发的报告没打过一个,倒是企业继续搞工业生产的报告打了很多个。”

在解释为何一直未能盘活丝厂老厂房的资源进行工业加工的原因时,宋建国表示,主要是由于1999年购买合同一签订后才发现,与丝厂破产小组这个购买合同“问题很多,比如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合同上很简单,但操作起来根本不是宜宾县政府能够一家决定的”。

“原来由破产清算小组负责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把这块土地由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并要求一切费用由破产清算小组负责。”宋建国回忆说,这份购买协议的内容实际上与国家政策有违背,因为国土部门要求,一旦昌谊公司要使用这块地,就必须补缴土地转让金,才能补办出让土地证。

宋建国说,国土部门这一拖就是3年,“如果没有出让土地证,企业根本不敢去投资。”宋建国一语道出了昌谊公司的真实想法。

规划调整后的变故

不过,当昌谊公司在2002年得到土地出让证时,随着宜宾市天柏组团规划的调整,从224以西到柏溪县城地块的总规大多调整为商住用地,昌谊公司想再次将工厂投入新项目生产的计划就这样再度搁浅了。

这一说法得到了宜宾县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管理科科长彭万明的证实。彭说,随着2003年宜宾市天柏组团的控规调整,原来这一块的工业用地都面临何时搬迁的问题,所以,昌谊公司想要再进行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已经不太现实”。

随着昌谊公司内部的一些变故,宋建国坦陈,到2006年左右,昌谊公司已经无暇顾及丝厂老厂房这块资产了。

于是,将这块土地“按规定交给宜宾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开招拍挂”成了昌谊公司不得已的选择。

与这一辖区内其他工业企业不同,宋建国认为,之所以把土地使用权交还给县政府拍卖,不是像其他企业那样存在搬迁问题,而是由于企业“真不想再继续整下去了”。

宜宾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余述说,拍卖昌谊公司这块地不存在单独进行规划调整的问题,虽然以前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但只要国土部门来函确认地块需要招拍挂后,规建部门只需要做好提供拍卖地的规划条件就可以了。

对于宜宾县规划建设局的观点,宜宾县国土局未能做出回应。有关人士不愿对此事谈及自己的观点。但据一内部人士认为,该地块流转符合法律规定。

在数次给宜宾县政府报告后,昌谊公司终于与宜宾县政府达成了分成比例:除开13亩政府要做公共设施的土地,昌谊公司“无偿”奉还给政府外,剩余可供拍卖的23亩地由昌谊公司提出一个起拍价,起拍价内成交县政府提取20%,起拍价以上部分县政府提50%。

最终,昌谊公司给出了1050万元的起拍价。宋建国证实,在2008年11月份,宜宾县华富房地产公司以1060万元拍到了此地块。

谁是最大的赢家?

“卖地这笔钱至今没有一分钱到昌谊公司的账户上。”宋建国透露,原定分给昌谊公司的卖地分成被纷至沓来的债主们“瓜分”了。为此,宋建国并不见气,“至少我们公司还了部分债务嘛!”

“我只说一句话,就是我们华富公司也很毛焦。”2010年4月30日,华富房产公司有关人士虽未能证实拍卖丝厂地块的价格,但他对近一个月来,原丝厂工人的“阻工”问题苦恼不已。

“在政府的拍卖公告上,确实明确了这块地是净地拍卖。”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士说,他曾听华富公司有关人士称,阻工一天,该公司就会损失好几万。

“我们对华富公司没有任何意见。”李天棋的观点代表了丝厂大多数下岗职工共识,如今,在丝厂工人中,有关老厂房这块地拍卖的价格各种说法都有。工人们最关注的是自己认为的问题是否会有解决的希望。

在一份宜宾县丝绸总公司的文件中,有关工人“拍地后部分收入解决丝厂遗留问题的诉求”,县丝绸总公司的答复是: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已经属于昌谊公司,县政府收回昌谊公司原购买的该地块进行拍卖与原丝厂无任何法律关系,工人们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宜宾县政府部门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当初工人是自愿与丝厂解除的劳动合同,且按照当时的规定已经得到了几千元不等的补偿金。应该说在法律上已经完清了相关手续。该知情人士的观点,在宜宾县历次给丝厂下岗工人的回复中都可看到。

有相关部门也认为,1998年的8000元补偿金已经是按照当时的规定执行了,而且已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比如1998年的鸡蛋卖0.15元一个,而现在卖到了0.6元一个,你认为当时卖便宜了,现在又觉得后悔,又回去找那0.45元的差价,上哪里找呢?

由于年龄的关系,破产时只有39岁的鲜德群未能进入到“女工42岁、男工50岁办理提前退休”的名单中,这就注定了她必须自己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解除合同时的8000元根本不够这11年缴的130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鲜德群在羡慕周边同年龄未进厂村民享受政府诸多占地优惠的同时,总想自己当时如果不进厂就好了,现在才真正意识到“亏大了”。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

微信扫一扫,去小程序咨询,了解最新销售价格动态

微信扫一扫,加入宜宾买房帮,楼盘动态早知道

三江房产网声明:一切标明来源“三江房产网”或注有"三江房产网"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宜宾三江房产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许可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三江房产网赞同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