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4月起 宜宾城乡规划必须广泛征求民意
城乡规划不征求公众意见,出现违规建筑不管的,都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下课”。昨(27)日,宜宾市规建部门透露,该部门已会同市监察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新的《四川省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定》是规范城乡规划活动的一部专门问责法规,问责对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土地、建设、投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规划编制、建设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和建设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问责对象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45种行为,相关部门将按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规定》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城市、县政府、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前未经本级人大机构审议,报送总体规划审批前未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以及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依法及时公布;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等;乡、镇政府对乡、村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不依法查处的都将被问责。

《规定》还对涉及规划权的其他权力进行了规范,形成权力监控的链条。对规划领域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受贿行贿等腐败行为也将严惩不贷。

微信扫一扫,去小程序咨询,了解最新销售价格动态

微信扫一扫,加入宜宾买房帮,楼盘动态早知道

三江房产网声明:一切标明来源“三江房产网”或注有"三江房产网"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宜宾三江房产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许可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三江房产网赞同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