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卖了房未善后 宜宾阳光名城业主要讨说法
“房子住了两年连个证都没有,而且小区的环境和治安都很差。”3月21日,宜宾城区上江北阳光名城小区的业主们打进本报新闻热线(5181111),向本报反映了房产开发商未按合同履责。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并不宽敞的通道上停了许多小车,一些楼房的外墙砖已经脱落,绿化带的草坪也受到损坏,住户们说,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未按合同履责,他们已经选出了业主代表,准备向开发商讨说法。一位姓彭的业主代表说,早在2006年6月31日,开发商就通知他来接房,但由于在接房时未看到房屋的相关手续及验收合格证明,他一直未接,而开发商也未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不仅两证未拿到手,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也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而且小区的治安很差。”彭先生说。

一位姓聂的业主说,3月20日,小区物管向住户们发出通知,由于小区拖欠电费,供电部门将于3月25日停电,希望未缴电费的业主尽快去交纳。记者看到,物管的停电通知书上还附有《宜宾电业局限(停)电通知书》,内容是:振兴大道阳光名城客户,截止2009年3月19日,贵客户已拖欠宜宾电业局江北供电 局 电 费47247.81元,虽经我局人员多次上门催收,但仍未完清所欠电费,将于2009年3月25日10时起对贵单位线路(或设施)实行限电(或停电)。业主们认为,正是因为开发商未按合同履责,才导致电费拖欠至今。

记者通过多种渠道也未能找到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业主们反映的问题最终能否得到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微信扫一扫,去小程序咨询,了解最新销售价格动态

微信扫一扫,加入宜宾买房帮,楼盘动态早知道

三江房产网声明:一切标明来源“三江房产网”或注有"三江房产网"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宜宾三江房产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许可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三江房产网赞同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