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引发信用危机
为何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民间借贷问题?是否四川的民间借贷模式存在问题呢?
记者对数十个项目的合同资料进行统计,并结合债权人提供的信息,总结出在四川盛行的两种借贷模式。
第一类是直投,由投资者与借款主体直接签订借款合同,另外由一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种金额往往较大,多在300万元以上,月息相对较高,在2分左右;另一类是通过第三方投资,投资者通过理财公司(居间公司、P2P平台)、担保公司,借款给借款主体,这类的金额大多在百万元以下,月息最多1.5分。
其中最为主流的是第二种借贷方式,需要投资者、居间公司、担保公司和借款主体签订“四方合同”。以记者获得的一份项目合同为例,借款人与一家名叫“隆煌农业”的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再与“万融和理财”签订了《居间合同》,同时还与“汇通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
债权人介绍:“合同规定,如果隆煌农业无法负担债务,就由汇通担保和万融和理财公司负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当于三保险”。除此以外,借款主体也需要与居间、和担保方分别签订居间合同和担保合同。
“这种模式本身不存在系统性风险,在全省推广至少4年了,如果担保、居间各方都规范操作的话,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没这么大,即使是现在,仍然还有很多的公司正在良性经营”,一位居间公司的工作人员指出。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的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原因是由于汇通担保、融缘等担保或居间公司违规操作引发,加上银行“抽贷”以及民间债权人“挤兑”,于是愈加雪上加霜。多位当地金融人士以及投资者对上述观点表示同意,这实则是一场违法行为引发的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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