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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规定升级:在建房产不可拿来典当
 今后,急需用钱时,想拿正在盖的房产向典当行办抵押怕是行不通了。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典当行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条例中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得作为当物向典当行抵押,而且典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本次意见稿是原有《典当管理办法》的“升级”版,除了对典当物和典当期限进行了规定,还拔高了入行门槛。典当行注册资金最低限额要求由3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也由最低限额5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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