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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5月起明码标价

要涨价必须重新申报 实行一套一标价,销售房源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公开

昨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根据新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将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这一新规将在5月1日开始实施。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价格欺诈问题。也有人将这看作政府对房价政策调控打出的“组合拳”之一。

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

规定指出,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新建商品房,还是中介服务机构销售的二手房,都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已销售的房源,也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昨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我市将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记者 胡晓

购房者将获得信息对称

重庆工商大学校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杨继瑞昨天在接受访问时说,新规的出台,将大大改善以往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和购房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以往由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价格心中没数,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擅自涨价,搞价格欺诈的事例比比皆是。

“将商品房定价行为置于千百双消费者的眼光之下,比纯粹相信开发商的‘道德’要来得可靠得多。”杨继瑞还认为,由于目前调控政策的效果还不明显。再加上对通胀的预期,期望通过投资房地产来资产保值的人不在少数。“明码标价”新规的出台,也可以看作是政府对房价政策调控打出的组合拳。各项调控政策在继续细化中,规定明确了部分的执行细则,将有利于政策落实。

市民担心开发商会提高价格申报

“开盘初期营造热销假象,卖得好就封盘、提价。”重庆中原地产副总经理何伟坚说,新规的出台可规范开发商在开盘销售中,根据客户数量多少而擅自加价,或者捂盘惜售。

何伟坚举了个例子,比如某楼盘的全部销售房源是一千套,开发商在第一次开盘时仅仅放出80套,以较低的“起价”售完后,即人为制造出房源紧张的热销假象,之后一批就提高价格。少量多批,价格渐进,这就是业界内所说的“低开高走”。

何伟坚认为,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让其不可能在销售过程中再提高价格。

但也有人认为,虽然开发商难以“低开高走”,但可“高开高走”,即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就申报相对较高的价格,这反而会变相推高房价。对此,何伟坚认为不必过分担心。“申报价格提高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但开发商也要考虑市场的接受度。”他认为,开发商不会“傻”到一上市就用高价来打击购房者的热情,也会考虑到不要触及悬在头上的房产税。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房地产系主任黄正军也表示,商品房价格的确是自主定价,但商品房因为其具有很高的投资性,并不是折扣越多越好卖。购房者往往具有很强的投资心态,折扣太大会招致消费者对产品投资价值的质疑,反而影响销售。所以在房地产市场,大幅度的优惠是一个行销“禁忌”。开发商绝不会甘冒这种风险。

降低购房者承受的价格风险

潘石屹、任志强等地产界“大佬”也在微博上第一时间转发了相关新闻。两人虽未直接对新政内容发表意见,但言语中能看一些端倪。

任志强问,“商品房市场销售管理规则是住建部文件有效,还是发改委说了算?”

潘石屹立即回复,“哪个政府部门的政策你敢不执行?”

重庆南方东银集团副总经理颜雪昨日接受访问时则表现出毫无压力,“对我们来说,操作层面和执行层面均无难度。”颜雪称,与新政类似的政策之前在成都、武汉等城市已有实施,称之为“房价备案制”。这是房地产市场逐渐规范的必经之路。

他承认,因为获得预售许可到开盘之间有一段时间,此前确实有一些操作不规范的开发商在这段时期内擅自加价,“开盘前一天,甚至开盘前半个小时,都会根据办卡、排队的人数多少来临时调整价格。而这是完全不会公示的。”

新政的推出可以增加开发商销售的透明度,大大降低购房者承受的价格风险。

同时,他也很坦率地表示,新政对开发商开盘定价的制定是一个技术上的挑战。因为临时加价受到限制,一开始定价时就必须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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