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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宜宾房产交易中心支招房产证加名办理手续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会否促进房产证加名热?房产证加名需要些什么具体手续?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据相关部门介绍,近几日,宜宾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夫妻比以前增多;家里的房屋产权是否有自己一份,夫妻共有的房屋会不会在某一天被产权一方悄悄转手了,是加名人的主要考虑。

房屋产权加名一般涉及房产证和土地证两方面。据宜宾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屋所有权增加共有人,即平常人们说的房产证加名,不论是婚内购置,还是婚前一方购置,均需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原件)、房屋所有权人和加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先填写办证申请书或产权约定书,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手续费用只收取登记费和工本费,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情况。如果是住宅,收取80元登记费和10元工本费;如果是非住宅,收取550元登记费和10元工本费。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和加名人须同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果是产权人婚前购置的房产,还需出具购置当时的未婚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为此人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写具结书。

据宜宾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在房屋所有权增加共有人后,可携带加名后的房产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两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手续费用也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情况。如果是住宅,收取权属调查费6.5元-15元、工本费20元;如果是非住宅,收取权属调查费20元(500平方米以下)、工本费20元。一般来说,也需两人同时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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