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处理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终于有章可循了。1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在发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此举将对房产中介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这都是“公开的秘密”
2010年末,新年将至,伴随寒冬,宜宾房产中介行业也是一片风声鹤唳。规范中介、禁止群租、打击二手房东非法租赁行为等一系列新政出台,倒闭、退市、关店,城市各角落一部分房产中介公司犹如不堪一击的泥人。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在宜宾房产中介行业摸爬滚打了4年的刘悦伶(化名)借用了电影《无间道》里的台词形容房产中介如今的境遇,在她眼里,这些都算不了啥子,因为行业普遍存在,很是“正常”。
“如果不玩这些招儿,中介公司就没有钱去开拓市场、扩张门店;如果不吃差价,中介公司就不能赢利。”2006年就进入该行业的刘悦伶谈起房介运作中的招数头头是道,她分析说,随着政府调整行业的力度加大,资金监管和网上签约的执行,使得中介公司必须调整经营策略,一些不法小中介也必然走向倒闭、退市。“去年宜宾就倒闭了不少小中介,很多都是自己关门的,这个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了。”
刘悦伶应聘进入城区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后来她跳槽到另外一家规模颇大的房产中介公司,任部门主管,2010年年底,刘悦伶主动离开房产中介公司,自己创业,开办了一家广告公司。采访中,她向记者揭露了亲身经历或者目睹耳闻的房产中介公司“敛财黑幕”。
“吃差价是房产中介公司获取暴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在2008年期间,宜宾楼市走入谷底,业务量少,很多人进入二手楼市淘相因。”据刘悦伶透露,当时楼市不景气,而中介行业却较之以前开始兴旺起来,二手市场成为了楼市商品房交易的风向标,在交易走低的时候,中介公司会把“吃差价”作为自己的主营业务。“可以说,其70%的赢利都是依靠吃差价,置业顾问都深谙个中道理,这样整个公司才会正常运作下去,而在市场旺季,则收益不菲。”
刘悦伶说,即便是这样,很多购房者还是很理性的,中介也只能忽悠那些不懂房地产交易程序以及不熟悉行业的房主。有的房主急于出手,通过简单的公证手续,由中介公司全权委托代理销售。然后,中介公司对房屋进行估算,以及户型、装修、小区环境等各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然后包装宣传一番,并将该信息“不动声色”地传递给有需求的客户,约定时间几个甚至十几个人一起去看房,在公司开出的“底价”之上,谁出的价高,谁付全款就卖给谁。“这样一般成交价,都会超出房主原本的待售值,那超出部分就悄悄地被中介当辛苦费拿走了。至于多少不固定,可以是数千元,也可能是数万元。”
利益博弈:折射一场“心理战”
“吃差价”横行二手房市,不过中介会利用消费者急于买卖、贪图便宜的心理,设局下套。中介一般都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就这样,买卖双方都跟一个委托人签订了协议,买卖的初步就完成了,“差价”也已经基本形成。
据刘悦伶介绍,一般都是先抓住买卖双方的心理弱点,业主在中介登记房源信息时,中介工作人员都会询问业主的心理价位,这个价位一般是总价。而业主既然卖房,总有各种理由或原因。比如企业急需资金周转、店面的投入回收比较慢,或是由于工作调动、婚姻关系、举家迁徙等急于出手。而买方,既然看中一个店面或房子,如果觉得价格可以,都会比较爽快地下定金,毕竟好的适合的店面或房子难找。而中介就会利用买卖双方急于求成的心理,一步一步让消费者爽快地掏差价,大赚一笔。一方面,他们会跟卖方说现在房价这么高,二手房没有绝对的优势,看的多买的少,想尽快出手要稍微放低点价格;另一方面,又跟买方说,现在房价都很高,即便是城市一些偏远地段,房价也上了4000多元/平米,而手中这套户型、面积、总价都比较合适,来看的人很多,其中有几个比较有意向的。听说竞争激烈,价格又实惠,买方一般都会爽快掏钱。
比如,卖方有个40万元的心理价位报给中介。中介熟悉市场行情,手上也有很多等待购房的消费群体,在掌握了一个资源以后,就会把资源散布给购房者。不过,发出去的消息,价格可能远不止40万元。等有合适的寻房者看好房子以后,表现出意向,就开始谈具体的价格跟下定金的事情。为了能及时把“便宜”的房子入手,买方都会要求尽快下定金。就这样,不知不觉,购房者者已经入了套。
“吃差价”具有隐蔽性?
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规定,“吃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等被正式列入“从业禁止行为”,若房地产经纪机构赚取差价、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遭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这些都将矛头对准了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两种不规范的行为,即“签两方约”(经纪公司与买卖双方分别签署买卖合同,从中赚取差价)行为和“现金收房”行为,会对遏制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乱吃差价”现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宜宾歪中介多,正规的中介公司少。”记者在宜宾市房管局采访时,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什么是差价,以前缺少一个明确的解释,很多中介公司对此也有不同理解,反而认为这是市场经济下的合理收益。
对此,宜宾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翔也认为,根据《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则对这个概念作出了解释:差价,是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促成的交易中,房屋出售人(出租人)得到的价格(租金)低于房屋承购人(承租人)支付的价格(租金)的部分。经纪人员不得谋取委托协议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以低价购进(租赁)、高价售出(转租)等方式赚取差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赚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原则上,任何形式的差价都是被明令禁止的,但实际操作中,却又存在‘隐蔽性’,打击该行为尚有一定的难度”。
“吃差价”推波助澜高房价?
都说买房是人生大事,老百姓买房,最后多数要通过房地产中介才能完成。
春节前夕,在宜宾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内,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名购房者,他们均表示,“只要是差价,都应该被禁止。因为,多支出的部分,虽然对房主而言,不受任何损失,但这部分成本却转嫁给了购房者,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中介环节只应该收取合理的佣金和手续办理的费用。”
但现实中,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宜宾某房产经纪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何源(化名)透露,在房产过户过程中,自己就曾遇到不少纠纷现象,原房主出售该房票据的总价与购买人支付的总款不对等,比如一套房产,成交价38万元,但过户时的票据只开具35万元。这意味着,中介公司从这一笔买卖中,就赚取了3万余元。
“中介公司吃差价非常普遍,有些中介公司一次交易就能赚取几万元,甚至更多。”何源直言不讳,从近年来房屋交易各类纠纷来看,投诉经纪公司“吃差价”是热点。尤其在城区地段较好的一些房价低洼楼盘中,如几年前开发的梦想和居、宜都花园以及西区等存在大量次新房的楼盘中,房地产中介安排托儿哄抬房价,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而这部分差价,就成了中介所部分人员的“效益”,分而散之。
除了非法收益,对楼市而言,还有一个致命的影响,那就是为房价走高推波助澜,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对楼市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对于个人而言,对于房介变着法儿赚差价,只因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不熟悉交易程序或政策,于是很容易落入产生差价的“陷阱”。
对此,何源认为,这个“冤枉成本”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购房者看中房源后,听到说是对方的委托人的时候,最好多一个心眼。别看白条、只要事先协议注明,以成交过户的相关票据为依据,事前查看房源的委托书,就可以防止“差价陷阱”,这是最简单、最管用的办法。
2011,期待阳光普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房地产经纪的管理办法》,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机构以及活动,违规行为监管、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明令禁止吃“差价”,二手房行业发展迎来新利好,应该说,这对于规范中介市场或许是一个好的开端,业界也期待能有更多的阳光与诚信照进宜宾房产中介市场。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宜宾注册的房产中介公司仅有30多家,再加上一些不成规模的“黑中介”,江北、城区、南岸,再加上天柏区域,业界预计,该行业规模不下200家,从业人员近2000人。
对于二手房市场交易中,部分不合理的交易行为,宜宾某房产中介负责人官小聪分析说,最近一些中介公司出现关店倒闭是很多因素促使形成的,从他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中介企业仍然在扩张或者巩固,因此这是一次调整,并不代表整个行业会衰退。
“一方面,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另外一方面,禁止‘吃差价’、‘资金监管’、‘规范从业人员’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必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经营行为。调整思路、强化服务、做强品牌才是中介公司的根本出路,如果还想和初期一样靠忽悠打天下,那这样的中介公司肯定就会走上关门的末路。”官小聪说,据他了解,宜宾有几家大型中介公司已经在设法改变经营方式,寻找节约运营成本的办法,能顺利度过“阵痛期”的公司仍然会有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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