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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土地开发 /1月21日 江安县公开拍卖1宗商住用地,1宗商服用地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国土出让告字[2016]1号)

江国土出让告字[2016]1号    2015-12-31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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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已在我局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出让合同或者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31日 至 2016年01月19日 到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206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31日 至 2016年01月19日 到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利用股206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1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在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拍卖宗地竞买的申请人,持相关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2月29日9时至2016年1月18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到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利用股索取有关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中买自然人或者江安县域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江安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留耕镇拟出让A-3-2宗地交纳竞买保证金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交纳竞买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3. 留耕镇拟出让A-3-2宗地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拍卖出让,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交付;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按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带方案”出让,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交付。具体“带方案”条件为:宗地范围内的拆迁房按房屋用途实行产权调换,宗地内需要拆迁征收门市建筑面积494.51平方米,住房屋建筑面积478.62㎡, 应该安置门市营业房建筑面积494.51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478.62平方米,合计973.13平方米,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铁清镇人民政府,用于安置宗地内的拆迁户。提供安置的住房和门市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标准,调换房主体工程和室外装饰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调换房室内装饰为清水房。地面标准为:提浆找面;墙面:清水墙:室内无门窗;水、电独立户头,室内无安装。门市、住房的具体安置位置、楼层、面积、超面积补差等按照签订的拆迁协议执行。留耕镇拟出让A-3-2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留耕镇人民政府负责并确保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地,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工作服务中心和铁清镇人民政府负责并确保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地。
      4.本次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于成交后15日内缴纳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成交后60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缴讫。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的土地交易费按照不扣除“带方案 ”费用计算。留耕镇拟出让A-3-2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缴讫后60日内,由出让方会同留耕镇人民政府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缴讫后30日内,由出让方会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工作服务中心、铁清镇人民政府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按《宗地平面示意图》界址放线定桩。
      5.留耕镇拟出让A-3-2宗地拍卖出让起始价为495元/㎡,铁清镇广福街旧房改造项目宗地“带方案”拍卖出让起始价为410元/㎡,拍卖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举牌一次10元/㎡。本次出让宗地为有保底价拍卖,未达保底价不能成交。
      6.宗地在实施建设时不准超容积率,若宗地面积有变化,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
      7.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1-2630545
    开户单位:江安县财政局工程和服务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支行
    银行帐号:2011013300007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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