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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土地开发 /9月16日起江安县公开挂牌出让1宗科教用地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9月16日起 江安县公开挂牌出让1宗科教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已在我局主持的出让宗地中竞买成交,未按出让合同或者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不得参与本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8月27日至2015年09月15日到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206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9月16日至2015年09月25日到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206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5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9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206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江安出让〔2015〕20号号地块:2015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15年09月25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出让宗地按照现状实行挂牌出让,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交付。宗地的拆迁补偿安置由江安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并确保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地;在土地出让金缴和交易费讫后30日内,由出让方会同县住建城管局、江安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工作服务中心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按宗地平面示意图划线定桩。

2.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55元/㎡,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10元/㎡。宗地土地出让金在挂牌出让成交后15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挂牌成交后60日内缴纳。若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未按时缴清,除承担滞纳金外,交地时间顺延。

3.竞买人持相关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凭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收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向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并按规定进行报价。

4.本宗地只能用于拟定的科教用地用途进行建设,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重新依法组织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206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831-2630545

开户单位:江安县财政局工程和服务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支行

银行帐号:2011013300007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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