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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土地开发 /2015年宜宾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屏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2014年土地报批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情况,本着确保城集镇移民迁建用地、力争解决发展用地原则,在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严格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增强集约和节约用地意识,做到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屏山县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1.8987公顷以内。

2015年 宜宾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5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817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6.4678公顷,住宅用地30.5663公顷。限制用地,引导全县工业用地向屏山镇(石盘、宋家坝)工业集中区集中,做大做强园区经济。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务院及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要求,抓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落实,对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实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五项指标控制。进一步做好已供土地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加强未使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监管,对符合收回条件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入驻。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要求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2015年度土地供应严格按上述供地计划执行,未纳入本年度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提供国有建设用地。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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