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宜宾南岸西区大地坡A5-2地块商住小区(龙源府邸)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宜宾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基本情概况
项目名称:宜宾南岸西区大地坡A5-2地块商住小区(龙源府邸)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128192.27平方米(其中:住宅125692.45㎡;商业用房2011.06㎡;配套用房488.76㎡)。
建设地点:宜宾南岸西区大地坡A5-2地块;
建设单位:宜宾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项目,已经在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51150013112201】0031号),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相关内容,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允许类。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规划,本项目周围以规划居住用地、交通干道和绿化为主,周边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根据现场踏勘,目前用地范围内无建筑物,均为净地,本项目建成后,与相邻的周边区域形成有机联系,在城市道路和区域内空间形成空间的互动关系。
本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红线图,本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宜市翠国用2013第06533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项目符合宜宾市南岸的整体规划。
4、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分析
本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要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只要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可使污染程度减少到最小,且影响时间只是施工期间。
本项目使用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采用集中抽至地面绿化处,排风量大,排放浓度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柴油发电机的运行废气产生量极小,使用机率也很小,且发电机室采用机械送排风的形式,保持着良好的通风性,因此对小区内的影响甚微。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进入市政管网;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管网进入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进入长江。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浓度很低,本项目废水的排放不会对区域内长江的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3)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施工阶段对外环境的噪声有一定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排风机、循环冷却塔、通风亭等设备,其噪声强度约75~90dB(A)。本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身背均采取减振基础、设备房隔声等措施,一般性建筑隔声量为10~15dB(A),仅通过门窗的隔声量为5~10dB(A)。项目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营运对周边声学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
油烟: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可以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天然气燃烧烟气:本项目用气均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废气可直接排放。
汽车尾气:本项目机动车库为地下停车库,位于地下,汽车尾气是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之一,主要含有CO、NOx、TSP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THC。地下停车库内因车辆减速或起动其尾气污染强度较大,再加上累积效应,其污染性影响不能忽视。地下停车库内经合理安置送、排风机、换气扇、排烟风机等机械抽排风设施,通过这些设施把废气换至地面绿化带中。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废水先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所在区域已建成完善的雨、污管网,项目排放废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水泵、抽排风机等公用设施均布置在地下,并采取了各种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对周围声学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本环评要求建设方必须加强对风机房进行墙体隔声、降噪、减振的治理措施,尤其是对风机房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必须采取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避免发电机工作时对住户产生影响。
对车辆启动和行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人车分流,并加强日常的物业管理,严格控制进入小区的车辆,禁鸣喇叭等降噪措施。
设计中统一考虑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尽量远离周围住宅卧室窗户,避免空调运转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营运后,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废包装材料、预处理池清掏污泥,环评要求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并对垃圾收集站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定期对垃圾收集站地面冲洗,经合理布局及以上措施,垃圾收集站恶臭及可能产生的少量垃圾渗滤液不会对商户产生明显影响。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每个单元门口和公共场所都设有垃圾箱,垃圾箱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每天清运一次,袋装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收集至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及时运往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5、环评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宾市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宜宾南岸西区大地坡A5-2地块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6、公示目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可从即日起十日内通下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7、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宜宾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
3)联系人:曾妍联系电话:13980397106
8、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2)通讯地址:成都市武候祠大街4号
3)联系人、联系方式:陈工18981783090
9、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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