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9)日,记者从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宜宾市房产公司获悉,从6月1日起,翠屏区直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将进行调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54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第十一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77号)第四条规定,经宜宾市政府四届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对宜宾市翠屏区直管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调租时间从2012年6月1日开始,宜宾市房产公司管理的直管公有住房均属调租范围,调租标准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租,成套房屋最高租金从现在每月2.13元/平方米调整为2.93元/平方米,最低租金从每月1.38元/平方米调整为2.18元/平方米;非成套房屋最高租金从每月1.70元/平方米调整为2.50元/平方米,最低租金从每月0.87元/平方米调整为1.67/平方米。
据宜宾市房产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翠屏区直管公有住房租金自2002年以来一直未曾调整,多年来的低租金收取造成了维修资金严重不足,直管公房失养、失修严重,国有资产得不到保值、增值等一系列问题。2012年6月1日起执行的翠屏区直管公房租金新标准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加快改善宜宾市直管公房现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据悉,此次翠屏区直管公房租金调整对离休干部(本人或配偶)按新标准实行100%减免;解放前参加工作,未能转干的人员(本人或配偶)按新标准实行70%减免;直管公房租赁人符合翠屏区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保障的家庭,按翠屏区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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