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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一、《总规》执行情况

(一)新一轮《总规》修编情况。根据《城乡规划法》,当行政区划发生重大调整时,须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随着南溪撤县设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总规》进行修编,并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总规(2011—2030)》修编项目。在2011年11月30日正式启动后,目前已初步形成中心城区空间总体发展战略方案。

(二)“全域宜宾”规划实施情况。一是完成《城镇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宜宾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对《总规》近期五年的实施进行细化安排。二是完成《城市风貌塑造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对《总规》特定内容进行了明确。三是完成西区二期、大地坡、赵场组团、临港经济开发区、李庄组团一期规划、五粮液特色街区北区和天柏组团柏溪片区等控规或城市设计,为《总规》的实施提供了审批依据。四是完成了江安、长宁、高县总规修编报批,加强了对县城控规、修详及重要城市设计的指导。五是指导10个区县完成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六是推进建制镇控规编制,三年来完成49个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七是全市编制完成了1297个新村规划,超额完成“千村春风”工程目标任务。

(三)城镇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加大对重点建制镇的建设,2011年全市平均每个重点建制镇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二是15个市级新村示范点全面进入建设阶段。三是各区县按照川编办[2010]124号文件精神,加强配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并落实编制。

(四)中心城区空间拓展情况。临港新城快速崛起;鲁能西区基本建成;三江口区域完成部分道路建设,土地整理初见成效;翠屏新区、南溪新区加快建设,已初步呈现百万人口特大城市框架。2011年中心城区新增建成区面积5.15平方公里(翠屏区、南溪区、临港区),常驻人口近80万。

(五)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2011年,中心城区完成城乡建设总投资约60亿元。一是滨江环线A线、城市西环线全线贯通;二是建成并投入使用南门桥北桥头、二医院两座人行天桥,其余项目已明确项目业主,近期内将开工部分项目。三是酒都剧场建成投入使用,宜宾卫校南迁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开工正加快推进建设;四是莱茵春天、东方时代广场、银龙商业广场已正式开工。

(六)严格规划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立案调查20余个相关责任主体,并处罚款700余万元。加强户外广告整治,拆除面积近2万余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总规》实施过程中,存在征地征收难,用地指标紧张,建设资金不足,规划权威性不够等问题,需要全力加以解决。

(一)加快推进《总规》修编。计划于3月中旬完成《宜宾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同步开展各专题研究和总规前期工作。6月完成规划纲要编制和专题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9—10月,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审查和修改,报省住建厅评审。力争年底前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加快推进征地征收工作。完善合理补偿机制,加快安置进程,用好用活政策,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征收补偿工作监管和指导,切实规范征收行为。

(三)加快城市新区拓展。进一步做好新区拓展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用好用活土地政策,解决用地指标紧张问题。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级政府将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拓展投融资平台与渠道,扶持壮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项目开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规》的实施。

(五)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的协调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机制;完善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六)全面加强规划建设执法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使全社会树立“规划是法,违反规划即违法”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管、查处制度;依法查处、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为《总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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