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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公告公示 /寅吾·阳光康郡交房公告

尊敬的寅吾•阳光康郡业主:

感谢您购买寅吾•阳光康郡物业,阳光康郡项目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我公司将于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4日集中办理交房手续。届时,因前来办理接房手续的业主较多,为避免您长时间排队等候,我们采取分批次交房的方法,请您按以下时间安排前来收房。

一、集中接房时间安排:

二、集中交房地点:阳光康郡营销中心

三、接房所需携带资料

1、房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原件(确定业主身份、信息)。

2、身份证原件、双面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原件)1份。

4、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婚姻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3)、买房后丧偶后的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及继承公证书;

5、未满18周岁的需提供户口薄、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能证明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薄,如监护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6、委托他人接房的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7、委托配偶接房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备注:以上业主提供的资料需一致(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的姓名、身份证号、日期等须一致)。

四、收楼时业主需缴纳费用说明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目前宜宾市契税税率按4%执行,根据(川财税[2010]94号)文件关于契税优惠政策,140平米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征收,90平米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至1%征收。凡符合优惠条件,接房时需提供:

①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向税务机关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承诺书。

备注:如业主暂时无法提供契税相关优惠资料或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我司将暂时统一按照4%代收,税务机关进行核准后多退少补。如果是政府拆迁户且符合契税减免政策的业主需携带《拆迁补偿协议》原件。

3、抵押登记费:160元/户;

4、抵押手续费:贷款金额的1.6‰;

5、产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商业、车库)550元/户,如有共有人,则按10元/人的标准额外收取;

6、土地证登记费:住宅30元/户;非住宅(商业、车库)60元/户;

7、产权代办费:200元/户。

8、非住宅(商业、车库)期转现手续费:总房款的0.9%

9、物业管理服务费:①住宅:多层0.75元/平方米,高层1.00元/平方米;②商业:1.50元/平方米;酒店2.00元/平方米。

备注:以上费用均为预收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结算依据。

五、接房特别温馨提示:

1、办理交接前请完清全部购房款及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否则您无权接收所购商品房;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须在银行贷款到达我公司账户后才能办理收楼手续;

2、收楼流程:到营销中心核对业主身份、资料——核算后期费用——业主缴纳后期费用及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验房——领取钥匙、礼品券;

3、办理收楼时请备足现金,所有代收费用以及物业服务费只能支付现金。

4、如果您的合同是以共有形式签署的,敬请所有共有人一齐到场,如不能到场的人员请参照委托他人接房的相关要求办理。

5、业主应在本通知上的物业交付时间前来办理收房手续,如超出30日仍未前来办理,按照合同约定,将视为业主自动接受了房屋,相关不利后果及责任概由业主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营销中心0831—6880333、6882188

宜宾寅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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