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寅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寅吾·伊顿公馆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我公司已承接“寅吾·伊顿公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寅吾·伊顿公馆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建于宜宾市翠屏区翠屏新区A01-02、A01-03、A01-04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7.87亩(约65248m2),其中A01-02地块占地面积为49976m2,用于建设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33638.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建筑面积为98687.29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为79573.0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8630.33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48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4950.97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8639.89平方米,停车场建筑面积为26205.34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为105.74平方米,共计974户。本工程主要由5栋13层、2栋12层的高层住宅和2栋3层的独栋商业楼组成,另外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用房、物业用房及设备用房等配套服务用房等,并建设相应的项目内部道路、景观和绿化等;A01-03地块占地面积为2640m2,用于建设社会停车场,机动停车为47辆;A01-04地块占地面积为12632m2,用于建设城市绿地。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为新建工程、内外装饰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施工粉尘
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地面扬尘。
经类比分析,施工场地扬尘浓度平均值约为3.5mg/m3。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及病人的影响。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
③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
④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
⑤合理安排施工道路,避免施工运输车辆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2、废水
在工程的整个施工期,出于节水考虑,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民工数可达200人左右,民工生活污水排放按每人0.05m3/d计算,日产生活污水10.0m3。污染物以CODCr、BOD5、SS为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居住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长江。
3、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由于项目施工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要求: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将高噪声的污染源设置于项目西侧及中部,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少对项目周围住户及医院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打桩、倾倒卵石料等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打桩、倾倒卵石料等强噪声设备作业对周边住户及医院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④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现场废物和垃圾处理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现场的建筑废物和工人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如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了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致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营运期废气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来自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地下室内备用柴油发电机、垃圾房恶臭。
2、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在杨湾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长江;在杨湾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正常投运后,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杨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岷江。
3、营运期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商业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三个方面。
(1)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墙体做吸声处理,机房门为隔声门;
②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
③备用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组采取减振措施、发电机房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出风口设消声器。
(2)商业噪声
营业噪声不稳定,不连续,因此其源强值难以估算,但由于其这一特点,其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管理。项目所引商铺性质、布局、营业时间等都将对项目周边地区形成影响,因此,项目应加强对商业店铺营运的规范管理,对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隔声;严格管理,规定营业时间。
根据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务院第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不得引入娱乐场所。因此,本项目禁止引入娱乐场所。同时本项目商住楼商业部分适宜引入的商业项目为储蓄所、茶座、日用百货及社区服务等,禁止引入机械加工、娱乐、汽车维修等高噪声项目。
在对营业场所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并严格管理和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的情况下,营业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商住户的生活的影响较小。
(3)交通噪声
项目建成营运后,应加强对进出项目内的车辆以及地下车库的管理。车辆噪声一般在60~75dB,项目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能有效降低车辆噪声10~15dB,再加上项目内广植乔木,可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使其不影响项目周边商住户的工作和生活,并实现场界达标排放。
4、营运期固废
项目建成后,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居民及商铺服务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和化粪池的污泥。
项目建成后设置有垃圾房,用于市政清运前暂存生活垃圾。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房,再由市政环卫统一集中清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内的垃圾房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市政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杀菌消毒,以减少臭气逸散的影响。化粪池产生污泥需要定期进行清理,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被送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市政垃圾收运时间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并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四、联系方式
本项目现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如有意见请联系:
1、建设单位:宜宾寅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成刚
联系电话:13508193173
2、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连亮 刘小斌
电话:028-854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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