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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四川省工商局:今年废除买房《定金合同》

四川省工商局昨日透露,今年,工商部门将制定《期房买卖合同》、《现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房地产行业采用示范文本,废除《定金合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成都市民刘先生想在武侯区买一套房子,左挑右选后终于看上了某楼盘的房子,很符合家里人的各项标准。

购房前,开发商要求刘先生预交2万元的定金,并签订《定房合同》,合同约定7天内刘先生到售楼处签购房合同,如果刘先生不想购买该房屋,定金不予退还。

由于刘先生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加上开发商不断吹嘘:“只剩下这一套了,看你很有诚意,我帮你留着。”他当即回家取钱,交了定金。

回家后,刘先生和家里人几番商量后,觉得该房屋还存在瑕疵,比较之下家人决定买另外的房屋。

“开发商说不会退定金。”刘先生想起了开发商对自己的叮嘱。第二天便到销售部与售楼小姐沟通,开发商拒绝退还刘先生的定金,于是他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杨朴说,2006年开始,省工商局就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效果比较理想。但是定金合同示范文本却推广得不是很理想,开发商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制作一些符合本身利益的格式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格式条款合同违法案件609件,备案格式条款文本1764份,调解格式条款争议案件9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76.69万元,合同示范文本正在群众关注的多个行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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