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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金融信贷 /宜宾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日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标准,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函[2014]77号)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县(区,含临港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都统一执行1250元。

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此标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低于下限的应予以纠正。

特此通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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