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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四川鼓励发放首套房信贷 给予3﹪财政补助

原标题:四川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买基本住房

记者昨日获悉,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居民家庭购买基本住房,我省将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向居民购买首套房发放贷款给予财政补贴。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十条财税政策措施》精神,省财政厅出台了该项优惠措施。根据规定,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记者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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