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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石磊谈不动产登记条例:尊重意愿是前提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6月份出台专家:能发挥四大作用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除了房地产税税收法定,今年两会上,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成为了关注焦点。对于我国6月份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经济之声评论:尊重公众意愿是重要前提。

房地产税改革大方向是建房子的少交,住房子特别是多占房子要多交。实现这一条首先必须明确谁的房子多。这被视为房地产税改革的硬骨头。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就要启动不动产土地登记制度,以落实物权法。今年将建立包括9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另设机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于6月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信息平台。把目前分散在三个平台的信息统一起来。”

早在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便决定,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到个人私有财产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担忧个人财产信息泄漏。另外一个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所以啃下这块硬骨头的关键在于尊重公众的意愿,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让公众感觉登记后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两个巴掌相击才能发出响声。

对此,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评论:

不动产所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使用占用土地的住房和商业性住房建筑。二是海洋的辐射工程设施。三是林地以及草场上的有关物业设施。涉及到不动产条例的,其实这里面住房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九个部门一起来参与,实际上是国土部来牵头,原因在这个地方。

关于不动产信息要不要公开,目前争议的焦点不在于不动产住房公开还是不公开,而是公开谁的。如果是私人的,公开不公开是没有意义的。焦点实际上就是公务员,他们的住房要不要公开,怎么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公开了怎么处理。如果公职人员的收入都是可靠的,为什么就害怕公开呢。

对于官员公布信息是否会侵犯隐私。石磊表示,与职务相关的、与公职人员任职期间应为之事以及权利范围当中的事,这个应该是公开信息,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明证明官员的可支配收入足以买这么多房子,而事实上他已经拥有这么多房子,那么这个房子从何而来公众有权了解,因为这是公共信息不是私人信息。

对于全国个人信息系统联网的问题,石磊谈到这个是技术性问题,因为目前我们还未掌握这方面的基础数据,对于公布的信息是真还是假,技术上存在很大的难度。希望官员能自己主动公开,然后再用技术手段被动公开或者再验证,并接受公众社会监督举报。

石磊认为,不动产登记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任务。一个是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国土部牵头说明,掌握与土地资源以及土地附着物相关的信息;第二个就是税收问题,这就涉及到地产税和房产税,把二者分开来征税;第三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到底与公权的运行相关的房地产,目前情况严重到什么程度。第四就是摸清与物权法相关的不动产的走向以及不动产的规模和来源保证物权法的严肃性。

而要让这部政策真正能够起到相应的效应,石磊表示具体的时间长度难以料定,但是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比如,如果6月份条例公布,那么在6月份之前两会结束,接下来相关的部门不另再设一个不动产的部门,但是这里面交叉的权利怎么有效的运行,如何防止九龙治水不治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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