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补贴的朋友赶紧来看!
去年7月7日,叙州区不是印发了《叙州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个人购买商品房(车位)补贴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哇~
刚刚,小扒姐得到确切消息,为积极响应市上政策,同时进一步让利购房者,叙州区已决定:延长上述政策中有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是从2023年5月29日起到2023年11月28日!
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还是按照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宜住金管发〔2023〕3号)执行哈。
在此期间,如果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就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下面,我们简单回顾下《叙州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个人购买商品房(车位)补贴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
》实施范围和对象
1.就业群体
在宜宾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是指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倒推,连续在宜宾市范围内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但对于符合政策暂缓缴纳社会保险的计算时间应往前顺延。
2.人才群体
在宜宾市工作的高校教师;3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城镇化群体
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4.重点特殊群体
退役和现役军人,军人遗属;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抗疫一线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
*购买保障房、安置房、二手房以及其他政策性房屋不享受购房补助。
》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是指购买一套房屋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按规定只能享受补贴一次。
预售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补贴面积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现售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补贴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购房补贴面积以整数计算,小数点后一律省略不计。多购不限,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2021年6月1日起)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即三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多套房屋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但只能享受一次额外补助)。此处每户仅指家庭户,额外补助的申请须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统筹比对后才能实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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