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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宜宾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07] 01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7年7月 20日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西侧)二楼大厅,公开拍卖二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方案: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1号地块

位置:宜宾市南岸东区组团E-1-2.、E-1-3地块内

面积:7 7 4 8 m 2 ( 1 1 . 6 2亩)

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不能兼容其它性质用地 )

容积率:3. 0以下

建筑密度:3 0 %以下

建筑规模:2 3 2 4 4 m2以下(不含地下,含商业2 2 0 0 m 2 )

出让年限:商业4 0年、居住7 0年

起拍价:1 0 0元 / m 2

保证金:5 0万元

2号地块:位置:宜宾市红坝路东侧大地村

面积:24016 m 2 (3 6亩 )

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不能兼容其它性质用地 )

容积率:1.8以下

建筑密度:

建筑规模:4 3 2 3 0 m2以下(不含地下,含商业 8 0 0 m 2 )

出让年限:商业4 0年、居住7 0年

起拍价:50元 / m 2

保证金:5 0万元

   

 备注:序号为1号的宗地为未完成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对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拆迁补偿工作后,依法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者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依法予以注销。本宗地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序号为2号的宗地属倒迁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为只完成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的现状,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住宅安置对象为征地拆迁安置户,住宅安置(回收)价为780元/ m 2。

二、序号为1号的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外的公司、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序号为2号的地块为:凡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金融机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金融机构出具500万元拍卖保函或交纳50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参加拍卖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9时至7月18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7年6月28日起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序号1地块)或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序号2地块)获取拍卖文件。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507、508、510室。

联系人:曾先生、袁女士、焦女士

咨询电话:0831-2336684、2331655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yb.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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