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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金融信贷 /6问宜宾住房公积金 住房贷款如何贷?

1、缴存职工购买车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禁止向购买别墅、超大面积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40㎡的)等非普通自住住宅和非住宅(车位、铺面、商住两用、仓库、公房折子等)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组合贷款应具备条件?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能满足需要,所购住房应符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如下:

(一)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二)因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显示(包括因偿还其他贷款等)偿还能力不足;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

(四)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首付款。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能力。

3、什么叫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时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未缴的现象。

4、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即可申请贷款。

5、父母和我的户口在一起,我买房时能否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限用于个人或者夫妻关系。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三)具有城镇(乡)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人为借款人本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六)已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规定比例的首期房款或者自筹资金;

(七)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八)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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