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刘某于2009年底入住翠屏区江北“谐苑小区”廉租房后,在请李某到家中吃饭时,谈到了廉租房问题,刘某称自己可以代购廉租房。随后,李某便介绍多人到刘某处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后来,李某知道了刘某无能力代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仍然继续介绍买家给李某,两人共同实施诈骗。截止2010年12月,两人以每套经济适用房售价8万元和每套廉租房售价4万元的低价为诱饵,诈骗代某等数十人购房定金40余万元,将诈骗所得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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