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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公告公示 /商业综合体+基建,临港382地块招商门槛有点高

宜宾临港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已由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商人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并选择投资人,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宜宾临港新城综合配套项目。

2.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

3.建设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设内容:

4.1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382亩。主要建设包含以下公共服务功能:由投资人整合旗下商业人才资源,成立独立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商业综合体。投资人需整合旗下优势商业资源,打造包含丰富餐饮业态的区域美食中心、选择多元的购物目的地、家庭休闲娱乐新地标、涵盖吃喝玩乐购等多重业态,为临港美好新生活提供完善配套的高品质区域级商业中心。(具体方案见《招商文件附册》)。

4.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中央绿化带、市政绿地及对应范围的市政配套(含综合管网、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由招商人负责建设。

5.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竞得土地之日起5年内。

(1)商业综合体:自竞得土地之日起3年内全面竣工验收,之后12个月内完成招商入驻并投入运营。

(2)高端人才公寓: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年内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3)区域政府服务中心: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年内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4)社区快捷诊疗中心: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年内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5)生态高线公园:自竞得土地之日起4年内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6)生态住宅: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年内全面竣工验收并交付。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招商方式:本项目将宜宾临港新城综合配套项目用地(约382亩)整体进行产业招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投资人,投资人资格要求条件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招商指导》。投资申请人在依法依规取得宜宾临港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签订招商协议后,最终确定为宜宾临港新城综合配套项目投资人。

8.对投资人的要求:

8.1法人资格: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称“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8.2财务状况:申请人实收注册资本须在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以报名时提交的工商提档章程或验资报告为准),2016年或2017年末净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含)以上、2016年或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人民币200亿元(含)以上(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8.3业绩要求:(1)申请人具有建设、运营文体类相关产业的经验,且直接参与建设管理及已获取经营管理权的该类项目的建筑体量均在50万平方米以上。(2)拥有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开发运营经验,全国范围内已开业运营的购物中心不少于10个,且自持经营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3)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开发资质可包含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

8.4商业信誉:申请人一年内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8.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申请。

9.融资实力保证金:投资申请人向招商人缴纳融资实力保证金20000万元,融资实力保证金以现金转账的方式缴纳。

10.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19年1月17日上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临港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6楼605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商文件并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全部要求查验原件,同时留复印件(含年检页)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商报名时领取《招商文件》,每份文件收取资料费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1.其他事项详见《招商文件》。

12.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四川建设网(http: //www.sccin.com.cn)上发布,详情欢迎查询。

13.联系方式:

招商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644000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0831-7189227 

传真:0831-7189201

2018年12月28日

* 本信息由宜宾市房地产业协会&三江房产网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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