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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住在宜宾 /宜宾长宁将于2月11日拍卖100亩国有建设用地
宜宾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1年2月11日10时在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编号为:511524-2010-B-009#,出让面积约100亩,该宗土地位于长宁县城西北部,宜(宾)长(宁)、江(安)长(宁)旅游快速通道交汇处,区位优越。该地块周边有客运站、竹圣公广场,环境优良,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驱车5分钟内可达长宁县四大班子办公楼、县政务中心、县工商银行等单位,适合打造综合性、高档型、开放性的大型时尚住宅小区。

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511524-2010-B-009#

土地面积:67035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科教50年

容积率:≤3.6

建筑面积:≤212128平米

建筑密度:≤45%

配建车位:1071个,另配建保障房550套

宗地起拍价:2200元/平米

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2月10日,到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2月10日,到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长宁县国土局将在2011年2月1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该地块建筑平面布局及风格参照“竹海花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建设方案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联系地址:长宁镇新华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4632162

联系人:邹宇、苟春、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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