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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讯频道/ 楼市动态 /北京:开发商要对房屋质量负责50年 新政下月实施
开发商要对房屋质量负责50年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这意味着在一般住宅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房屋产生的质量问题开发商都要负担相应责任。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建设部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主管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持有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近日颁布的《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发生费用。但在使用几年以后,房屋出现了裂缝、漏水等质量问题,业主首先想到的一般都是找物业公司维修解决。而在通知中,明确了在一般住宅50年的设计使用期限内,开发商将对住宅质量负责,物业公司不再代人受过。(来源:中广网)

新政将于下月起实施

开发商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质量标准。建筑企业一年内因为工程质量被处罚3次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月1日起实施。(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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